古期心得:此文以“金融吃人魔”中的案例,提到使用于定價與分析的計算工具若有缺陷,可能會得到錯誤的定價結果,不得不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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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“金融吃人魔”的第三章提到一個有趣的范例。
內容敘述瑞士聯合銀行(USB)的Epstein使用APL語言作衍生性金融商品定價分析,發行長短期利率交換,但APL語言中因為無法有效處理遞回,未考慮長短期利率間的相關程度,以至于提出的交換合約定價偏低,一舉壟斷了該類商品的市場(因為忽略一個風險因素后,在同業之間報價最便宜),為UBS帶來大量業績(當然Epstein賺了許多績效獎金)。
同業對于UBS的定價不解,推斷只有兩個原因,“可能是UBS找到未公開的新定價模式,或者UBS根本算錯了”。
終于,定價模型的風險因素發生了(1994/2,因聯準會降息,短率比長率下跌更多),光這一個商品就讓UBS的虧損達到一億到兩億五千萬美元,Epstein雖然被火了,但說起來他也沒甚損失,還在好日子賺飽了錢(這是典型的代理問題)。
記得有一個保險前輩提到國內曾有一家保險公司,推出定價錯誤的保單;推出后,當然大受歡迎(連同業都不留情的進去購買以套利),公司就這樣倒了。
提到這件事,是為了突顯“資訊系統的風險”,如果程式碼無法掌握,可能只是程式碼中“>”與“>=”的差異,就可能產生南轅北轍的結果,戒慎、戒慎。
這也顯示出本論壇采取公開程式碼的優點,在了解過程細節后,投資人就得自負盈虧了。